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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宏達電大量解雇 桃園市政府應扮演保障勞工角色】

昨日宏達電向勞動局提出大量解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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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宏達電大量解雇 桃園市政府應扮演保障勞工角色】

昨日宏達電向勞動局提出大量解僱計畫書,桃園龜山廠預計裁員1500名員工。

根據昨日報載,勞動局將在今天入廠瞭解輔導,宏達電此次裁員在60天前主動通報,解僱部門為製造、後勤等部門。

依照《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》第五條,宏達電有義務需在今日起10天內,主動與員工進行協商。員工若是拒絕協商或無法達成協議,市府勞動局就應該介入協商,召集勞雇雙方組成協商委員會,就解僱計畫書內容進行協商,並適時提出替代方案。

智翔呼籲桃園市政府在協商過程,一定要站在勞工的立場,扮演保障勞工的角色,讓這一波裁員對宏達電的員工產生最小的衝擊,讓宏達電,在這次大量解雇勞工的過程,承擔起應盡的責任,絕不能放水。

而根據《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》第六條:「協商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一人,由主管機關指派代表一人及勞雇雙方同數代表組成之,並由主管機關所指派之代表為主席。」

所以接下來的大量解雇協商過程,也請市府依法負起職責,擔任捍衛勞工權益的重要角色,與勞工站在一起,擔任協商會議主席,保障勞工!

若有勞動權益的問題需要諮詢,智翔與時代力量桃園黨部也會提供相關的協助,在與宏達電的協商過程,與勞工在一起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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